作为家人饮食健康的“把关者”,“煮妇”们除了要做出可口的饭菜外,还要关注自己日常的厨房习惯,避免一些威胁到家人的因素出现,以下十个准则“煮妇”们要谨记于心。
1、食品一旦煮好应立即吃掉。食物冷却至室温后容易滋生细菌,食用在常温下已存放四五小时的煮过的食物最危险,而且食物在室温下存放的时间越长,危险性越大。
2、食品特别是家禽、肉类和牛奶等,必须彻底煮熟才能食用。所谓彻底煮熟是指使食物的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70℃。
3、应选择已加工处理过的食品,例如,选择已加工消毒的牛奶而不是生牛奶。
4、食物煮好后常常难以一次全部吃完。如果需要把食物存放4、5个小时,应在高温(接近或高于60℃)或低温(接近或低于10℃)的条件下保存。儿童食品不宜存放。常见的错误是:把大量的、尚未冷却的食物放在冰箱里,因为食物来不及很快降温、散热。
5、存放过的熟食必须重新加热(不低于70℃)后才能食用。
6、不要让未煮过的食品与煮熟的食品互相接触。两者直接接触可能会造成污染,例如,用同一把刀先后切生肉和熟肉,可能造成污染。